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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县朱口镇龙湖集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朱口镇龙湖集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已由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2017]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泰宁县朱口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 造价约为2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朱口镇龙湖集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验收、试运行及人员培训等技术指导服务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7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60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180天内完成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为30天 ;

  2.5 标段划分: / ;

  2.6 质量要求: 污水厂日处理污水500吨,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本项目设计、施工、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要求 :

  (1)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3 业绩要求: 无 。

  3.4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 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明政务〔2013〕36号文及“关于进一步细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6月30日8时30分至2017年07月06日17 时30分,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smwz/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的请于 2017年06月 30 日至2017年0 7 月 06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泰宁县状元街原武警中队二楼采取 无记名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 300元 (联系人: 蓝女士189 5097 0882 )。

  4.4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smwz/default.aspx)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达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

  6.3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 24 日 15 时30分 ,提交地点为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并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朱口镇中山街70号,

  电话: 138 5917 0012 , 联系人: 熊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沙县长泰南路友诚大厦8楼

  电话:0598-5822107联系人:姜先生。

  监督单位:泰宁县朱口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98-766262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

  开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号:35001647907052508584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7869917

  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宁县档案局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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