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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泰县溪东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XMCS〔ZZ2017〕第17号

  开标时间:2017-07-27

  所属行业: 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漳州市

  长泰县溪东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溪东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5】28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武安镇溪东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961.0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本工程预算审核价:本工程预算价为6751456.56元,预算审核价待答疑时公布,最高控制价为=(预算审核价-暂列金)×(1-K)+暂列金,K=10%。

  2.5.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日历天(不含运行期),试运行期为3个月;

  2.6标段划分: / ;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同时具有不低于三级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不低于三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及闽建建函〔2017〕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30 日至2017年 7 月 4 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

  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27 日上午08时30分。

  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另外,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检验身份,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检验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7 月 26 日下午17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招标编号全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3)保函或担保形式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

  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人民西路101号

  联系人:小薛 电话:0596-8329261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306-2308室

  联系人:小郑 电话 :0596-211259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监管部门名称: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596-8322261

  长泰县城乡与规划建设局 电话: 0596-835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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