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心商务区(海河以南)排水管网清淤工程, 大沽地区临时排水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管理委员会 以 津滨商管许可[2017]126号, 津滨商管许可[2017]4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62974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心商务区(海河以南)排水管网清淤及大沽地区临时排水工程,包括海河以南的雨污水检查井清淤约3283.6m,雨污水排水管网清淤约34914m,收水井清淤212座,新增雨污水检查井192m,新增收水井篦子80个,新增(更换)检查井盖60个,新建D2200雨水管道混合槽21m。及大沽地区的原有雨水检查井改造为临时泵井及相关设备;按雨水规划修建东台路与庆盛道交口d2200污水管,管长73米;对东台路、于新道原有900米雨水管道进行清掏,最大排水管径:2.2m,本工程不涉及深基坑,投资额约4629.7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心商务区(海河以南)排水管网清淤及大沽地区临时排水工程,包括海河以南的雨污水检查井清淤约3283.6m,雨污水排水管网清淤约34914m,收水井清淤212座,新增雨污水检查井192m,新增收水井篦子80个,新增(更换)检查井盖60个,新建D2200雨水管道混合槽21m。及大沽地区的原有雨水检查井改造为临时泵井及相关设备;按雨水规划修建东台路与庆盛道交口d2200污水管,管长73米;对东台路、于新道原有900米雨水管道进行清掏,最大排水管径:2.2m,本工程不涉及深基坑, 投资额约4629.74万元。中标人完成方案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4 工期要求:2017年08月10日 至 2017年08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6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7 月 6 日(16:0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07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世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李存锦 电话:25865511
传 真:2586551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王伟 电话:65576106
传 真:25865511
日期:2017 年 6 月 3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电话:02265305229、02266897995传真: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