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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增容改造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7-6-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增容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以《项目实施建议报告审批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增容改造项目采购、施工(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增容改造项目采购、施工(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C区。

  2.3建设规模:2×330MW机组脱硫废水系统增容改造项目

  2.4计划工期:87天(2017年08月01日至2017年 10月 26日)。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方发布的限价通知。

  2.7项目概况: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X330MW机组热电联产工程,建设2X330MW亚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双抽供热机组,#1机组于2013年6月投入商业运行,#2机组于2013年12月竣工投产。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330MW亚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双抽供热机组,#1机组于2013年6月投入商业运行,#2机组于2013年12月投产。

  宁夏能化现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由福建龙净环保有限公司设计。目前由于废水来水量增加,超出了原系统的设计能力,所以要对现有系统进行扩容改造。

  本次改造的设计单位负责在现有机组脱硫废水状况的条件下,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调整、优化,以满足脱硫废水排放量、排放指标满足环保要求目标的工程设计,确保改造后本工程满足环保长周期稳定运行的排放要求。现有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概况:现有的废水处理系统布置在单独的二层建筑中,一层的主要布置有废水缓冲池、罗茨风机、废水提升泵、澄清器、污泥输送泵、出水池、出水泵、石灰乳制备箱、石灰乳循环泵、石灰乳加药箱、石灰乳加药泵、泥斗、加酸系统等,二层主要布置有三联箱(中和箱、沉降箱、絮凝箱)、板框压滤机、石灰浆加药箱、有机硫加药系统、絮凝剂加药系统、助凝剂加药系统等。

  本次改造的计划工期为2017年08月01日至10月26日,其中投标方需在08月01日至0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新增设备的安装和管道配管,10月05日至10月15日完成所有与原系统的接入,10月26日前完成三查四定和验收。

  2.8标段招标范围: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项目采用PC总承包的招标方式,投标方负责按照设计图纸进行设备材料供货、施工、整体调试。投标方按照设计方提出的初步设计方案采购主要设备,提资给设计方,由设计方出施工图后按图施工。

  2.9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五年以来具有合同额1000万以上类似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五年以来具有合同额1000万以上类似项目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 五 年以来有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年以来有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五年以来有类似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工程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5日(工作日,每天09时 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315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购买费的形式:银行电汇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2902028029200271836 行号:102871000015

  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图纸押金0元,本次招标提供PDF版电子图纸。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的形式,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2902028029200271836 行号:102871000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8时30分至09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1日09时30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6.4递交地址: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1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7.3开标地址: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101会议室(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杨澜;

  电话: 0951-3098764 15009512976;

  传真:0951-3098795;

  电子邮箱:1321170032@qq.com。

  10.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名称名称

  根据中国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阶段采用线下投标),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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