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金桥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921201700008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7-03 09:0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金桥新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蓬溪分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社会资本应具备下述条件:(1)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企业法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6年底净资产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3)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具有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或银行评定的企业资信等级:AA级及以上证书或评级报告;(4)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5)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3万吨/日、且正常运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BOT/TOT/委托运营业绩,以及1个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1万吨/日、且正常运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BOT/TOT/委托运营业绩(若污水处理厂同时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应证明生活污水的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3万吨/日,工业污水的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1万吨/日)。(6)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7)其他? 2014年以来,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社会资本(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过失或疏忽,导致其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被解除协议、工程烂尾、或被提起诉讼。 2014年以来,社会资本(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方)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编制假财务报表、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招标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或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等。 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方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
2017-07-25 09:30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
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2号开标室 |
资格审查时间 |
2017-07-25 09:30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遂宁金桥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25-5415569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蓬溪分中心地址:蓬溪县明月街163号邮编:629100 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0825-5425667 咨询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18628200704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遂宁金桥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25-5415569 |
备注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0825-590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