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五原县隆兴昌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设备安装(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五原县宏珠环保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五原县隆兴昌镇美林路西
2.2招标编号:NMGZC-AZ-2017-031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2.5 工 期:100日历天
2.6 符合标准: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2.7本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报检、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担任,且无在建工程;
(3)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时间: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4.2、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E2座一单元102室
4.3、联系人:刘彦 电话:131 4178 7555 0478-2698038
4.4、投标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须是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负责人相应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原件(原件不予退还,企业自留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准备两套且加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地点:同报名地点。
(三)售价:2000元。
6、联系方式
招标 人:五原县宏珠环保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人:武胤平
电 话:130 8156 0311
招标机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联系 人:刘彦
电 话:0478-2698038 1314178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