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离石区刘家湾沟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吕梁市离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离发改审字【2017】6号》文件批复,投资约3525.27万元,资金来源由离石区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整治范围为自刘家湾沟下游入河口至上游徐家沟村,全长33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和治污工程。其中水利工程包括防洪堤、浆砌块石护坡、生态护坡、安全防护栏等。治污工程包括清除垃圾、淤泥、上游污水旁路治理、截污干管工程和污水支管工程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建设地点:离石区刘家湾沟。
服务周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并提供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报名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企业相关证件,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分工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7月05日至2017年0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lcftxw.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 07月 05日至2017年 07 月1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分至6时,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需通过本单位账户支付)(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时间前必须缴费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持下列资料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5.1.1网上报名回执及招标文件费网上支付凭证;
5.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1.3被授权人社保证明(2017年07月05日前一年内任意一季度的养老保险);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1.5资质证书(副本);
5.1.6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2017年07月05日前一年内任意一季度的养老保险);
5.1.7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1.8工程所在地(离石区)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查询内容需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一式叁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提供原件备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
6.2逾期提交/送达或者未提交/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单位地址: 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364680073
邮 箱:JCZBL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