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黎族自治县大墩村污水改造及处理工程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陵发改审批〔2016〕58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新建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规模为 450m3/d,项目分为一二 期建设,一期拆除现有污水收集池,从收集池污水进水管接管,延伸辅设经过道路,排放进大海,敷设 dn600HDPE 污水管道 116m,设置 φ1000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一座,设置 φ2000 钢筋混凝土跌水井 3 座。二期:在原有污水收集池附近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规模为 450m3/d,设置截流井一座。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 上,且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1(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南干道新政务中心大楼二楼,新地税局旁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泰尚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陵水黎族自治县北斗路 53 号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 B 座 1-5 号605 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898-83323418 电 话:0898-65372004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