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迎宾路(东岸至同心泵站段)污水管网整治工程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7〕3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迎宾路(东岸至同心泵站段)污水管网整治工程(施工)
2.2 工程规模:项目拟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泵站的规模为1.6万m³/d;沿迎宾路东岸至同心泵站路段新建污水主管道DN600,汇集迎宾路南侧新开发区域的污水;新建过路污水管道:沿迎宾路新建过路污水管道DN500,衔接道路另一侧的现状污水主管;沿迎宾路东岸至同心泵站路段南侧,新建污水预留管道DN400,方便汇集迎宾路南侧新开发区域的用户污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及附属设施。
2.3 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东岸至同心泵站路段)。
2.4 工程招标控制价:13247980.43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3.4 财务要求: 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3.5 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日15时30分,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2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 人:王工
电 话:0898-88697996 电 话:13807579733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