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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滇中新区(嵩明-空港片区)再生水综合利用专项规划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7-7-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滇中新区(嵩明-空港片区)再生水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云南滇中新区(嵩明-空港片区)再生水综合利用专项规划(项目编号:YDCSF20170827)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1.1招标编号:YDCSF20170827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规划内容及范围:《云南滇中新区(嵩明-空港片区)再生水综合利用专项规划》规划范围包括昆明市官渡区的大板桥街道和嵩明县的嵩阳街道、小街镇、杨林镇、牛栏江镇,总面积约1244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范围应与《云南滇中新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嵩明空港片区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一致。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规划编制及课题研究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项目团队应配备至少3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工作人员。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采购预算:1,0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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