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四川泸县嘉明等五个场镇六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县嘉明等五个场镇六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县发改(2017)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县发改(2017)9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51001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泸县嘉明镇、喻寺镇、方洞镇、牛瘫镇、得胜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2.2.1 新建项目:进出水管网、调节厌氧池(含提升泵)、膜生物反应器(MBR)、鼓风机房、紫外线消毒渠、电气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地基处理、综合用房等。

  2.2.2 改造项目:厂平面布置、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调节池、生化池、MBR膜池(原二沉池改造)、离线清洗池、鼓风机房、污泥浓缩脱水间及加药间等。

  2.2.3 拆除项目及其他:PASG处理工艺中的填料及配套装置等。

  2.2.4 改建完成后出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至DB51/2311-2016《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及其它附属等构(建)筑物及设备。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企业承接业务范围以入川证登记的在川从业范围为准】;近5年(2012年-2016年)至少具有1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须提供符合本项目现场情况的平面布置图和工艺流程图。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不超过3名(含3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5日,登陆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企业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7年8月2日10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县环境保护局

  电 话: 0830-8192070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28-86094188

追踪此项目建设进展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