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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污水管网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城东一期)工程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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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污水管网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城东一期)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17-07-13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7】113号

  开标时间:2017-08-09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 的招标编号为 泉建招字【2017】113号 的 泉州市污水管网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城东一期)工程设计 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泉发改审【2017】54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泉州市污水管网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城东一期)工程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泉州市城东片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 (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6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为泉州市污水管网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城东一期)工程设计,工程内容包括实时在线监测点的布设,在线监测站的搭建以及管理平台的建设等项目,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项目概算、工程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设计服务、本项目各阶段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等其它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3.1 方案设计: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3.2 初步设计: 完成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 ;

  3.3 施工图设计: 完成初步设计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完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4.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称证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4.4. 投标人应具备下述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2011年1月1日以后完成设计的(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或合同文件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同等同类项目。

  4.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6. 工程设计须执行省、市有关绿色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规定。

  4.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7月14日8时00分至2017年 07月18日17时30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 0595-22198813 。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08月 08日17时00分前到账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 人民币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根据闽建筑[2014]33号《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并要求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一起递交;

  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号: 152710152200001448 。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113 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或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 7.2 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8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设计 费计算办法等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

  9.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7 年 07 月 14 日8时00分至

  2017 年 07 月18 日17时30分止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7 年07月 19 日11时30分止

  发布答疑纪要 2017 年07月19日 17 时30分前

  投标保证金汇入时间 2017 年08 月08 日17时00分前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期) 2017 年08月09日 09 时00分止

  开标 2017 年08月09日 09 时00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排水管理中心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 ,邮编: 362000

  电话: 杜先生 ,

  联系人: 18016707171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601室 ,邮编: 362000

  电子邮件: fjgxzx8006@163.com

  电话: 0595-22198813/13600780243 ,传真: 0595-22198807

  联系人: 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22135506

  监督单位: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0595-2213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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