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选煤厂生活污水处理总承包工程已获准建设,招标人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生活污水处理站主要用于处理厂区综合楼、职工食堂、职工浴室、厕所等生活用水建筑物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量约为40m3/d,考虑浴室等瞬间小时量(10.8m3/h)较大的特点,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设计为10m3/h。
2.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选煤厂内。
2.4招标范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全套施工图设计(含土建、工艺、设备安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及设备的解体组装、装车、运输、安装(设备及非标件加工制作安装、本体管道及与主管道合茬、电气设备电源控制电缆等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人员培训以及与本系统有关技术服务。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承包资质:
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等)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有一级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并担任项目经理3年或以上,拥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具有同类项目工程技术主管业绩经验。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业绩要求:近3年内需完成过2套同类项目总承包业绩,且经地方环保局验收通过。。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仅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 分至17时3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有效证件、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3001室工程管理监督中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车西国 13562819009 刘科 18753863388
招标单位: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监督中心
地 址:山东省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新矿路401号新矿集团办公大楼3001室
邮政编码:271233
联 系 人:张振伟、张勇
联系电话:0538-7829265、0538-7829062
传 真:0538-7871747
E-mail: 1526488822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