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审字(2017)42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郝家庄乡郝家庄村西南。
2、拟建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44.8亩,建筑面积2749.19m2,包括综合楼、泵房、机房、变电所、沉定池、沉砂池、消毒池等建构筑物。
3、工期要求:勘察工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勘察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质量、安全、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
5、招标范围: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6、项目投资额17480.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为准)、企业近一年内最后一次缴纳的完税凭证和社保凭证、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原件,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 21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秦雄恩
电 话:18635565711
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茜
电 话:15534591088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