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梨树县中水回用工程已由梨发改投资【2017】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梨树县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梨树县中水回用工程。
2.2 建设地点:梨树县污水处理厂接触池,终点至南河公园。
2.3 计划总投资:612.6618万元。
2.4建设内容:维新建中水管线8.55Km,其中DN400管6.85km,DN300管1.7km。
2.5 计划工期:2017年8月25日—2019年8月24日,共729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检查机关开具的针对企业、法人的无犯罪、行贿证明。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阜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需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的企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的需持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到梨树县政务大厅六楼报名并购买文件。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下午13:30时,地点:梨树县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梨树县中水回用工程
地 址: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84447714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时代广场(巴黎春天楼上)1905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431-85931296
招投标监管部门:梨树县基本建设招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