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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7-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建设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公第2017172号

  工程地址: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内

  招标类别:

  其他

  工程性质:

  新建

  工程规模:

  新建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厂一座设计处理规模为20t/d

  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资格预审:

  否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17-07-31 9: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7-08-04 18:00

  文件获取地点:

  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

  联系人:

  张潇予

  联系电话:

  13908835622

  资格预审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可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污泥处理设备供货能力、工程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设计能力要求: 1.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1.2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业绩一个以上(含一个);或承接过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两个以上(含两个); 1.1.3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专业或环保工程),并完成过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业绩一个以上(含一个),或完成过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二个以上(含两个)。 1.2设备供货能力: 1.2.1投标人应为阳光干化棚系统成套设备、除臭系统成套设备、污泥收运车辆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若为授权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同一生产厂家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同一生产厂家出现多个授权,或出现生产厂家和其经销商同时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此作出对招标人最有利的处理决定); 1.2.2具有阳光干化棚系统成套设备、除臭系统成套设备、污泥收运车辆的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2.3设备生产厂家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具备污泥处理处置设备的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1.3工程施工能力: 1.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2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的施工业绩两个以上(含两个)。 1.3.3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 1.3.4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1.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1.5信誉要求: 1.5.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1.5.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1.6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基本信息登记证;临沧市外建筑业企业须具备《临沧市外建筑业企业入临信息登记证》(临沧市外企业按要求提供); 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8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招标项目为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招投标试运行项目(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同时进行),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31日至8月4日下午18时00分前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还须在2017年8月4日下午18时00分前完成网上报名,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208836779。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31日至8月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时至18时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临翔区沧江北路1号)携带以下证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企业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被授权人须为同一人);省外企业还需携带入滇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按要求提供);设备供货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阳光干化棚系统成套设备、除臭系统成套设备、污泥收运车辆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供货方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上述证件须齐全、有效,相关人员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恕不接受投标报名)。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手续。 3.3 备注:如果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再到现场报名即可。

  工程详细信息:

  1.1项目概况: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为新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内,建设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厂一座,设计处理规模为20t/d,采用阳光干化棚工艺。工程占地约5000m2,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41.26万元。 1.2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和有关培训工作,并承担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保修,主要内容包括: 1.2.1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1.2.2设备采购: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1.2.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作:施工准备、工程施工; 1.2.4对招标人运营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培训工作。 1.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1.4 质量标准: 1.4.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中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标准化规范要求; 1.4.2设备供应质量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以及三包要求,并须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具有阳光干化棚系统成套设备、除臭系统成套设备、污泥收运车辆的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书; 1.4.3施工质量标准:执行GB50300-201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污泥处理标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GB/T23486-2009)标准要求。 1.5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包含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对招标人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和技术工人的全部工作时间)。

  备注: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永江 电话:0883—215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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