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性报告编制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JCCS2017-03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
安吉县垃圾填埋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一座,设计日处理量100吨,设计进水COD1200。目前,经实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日产量远高于设计处理量,现有设施已不能满足需求。为使垃圾渗滤液全部达标排放,拟进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二期工程建设,设计日处理量300吨,主要来源为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及餐厨垃圾处理厂餐厨废水,并同步解决一期工程相关问题。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数量 |
工期 |
1 |
安吉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性报告编制 |
负责采集相关数据,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配合项目的评审、审批等相关工作。 |
1项 |
合同签订后40 天内 |
备注 |
1、本项目预算20.00万元,报价不得超预算。 2、其余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应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2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1日下午14:30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八、磋商时间:
2017年8月11日下午14:30时
九、磋商地点: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新证);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及复印件一份;
D、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E、符合条件的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必须随带。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递铺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572-5029725
地址:安吉县天目中路13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钱锐 联系电话:0572-5028961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2楼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3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39号财政地税局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