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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东营区嵩山路污水管线改造(广利河18号排污口)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8-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项目名称:嵩山路污水管线改造(广利河18号排污口)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7-15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7]75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和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污水管线900米,砌筑检查井34座等内容,计划投资946863.44元。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施工

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参加谈判时按要求提供);

3、参与施工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46863.44元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3、方式:施工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刷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4、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两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7日14时30分至2017年8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六开标室。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六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东营市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东营区西三路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562106707

  2、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联系人:高先生

  业务联系方式:0546-8260152

  报名联系方式:0546-8270778

  发 布 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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