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
现对长沙经开区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编号:CSJKQZBCGXM-1773)进行如下答疑澄清修改:
一、投标函部分:
1、法人可以不到开标现场,授权委托代理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可,对不对?
答:对。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但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后即需要离场的投标人,则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开标。具体详见招标公告7.3条及招标文件第18页10.6条规定。
2、招标文件P18页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中:是否要求“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同开标?
答:否。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但递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后即需要离场的投标人,则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开标。具体详见招标公告7.3条及招标文件第18页10.6条规定。
3、技术负责人公路与桥梁专业高工是否可以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答:不可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公路与桥梁专业职称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不适用本项目。(详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4、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10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9日错误,应为2017年12月8日,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工期100天为准。
5、招标文件第9页,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其他资格要求第一条: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2014年9月~2017年8月)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合同履约纠纷,是否可以作一个承诺书加盖公司公章?
答:如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2014年9月~2017年8月)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合同履约纠纷,投标人承诺即可;如有,请提供真实材料,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招标文件P15页10.1.2中: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180天.....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5]185号)文件的要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月1日之前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同时终止。因此本项目只计算2016年1月1日之后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此处是否有误?应修改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180天.....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5]185号)文件的要求,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月1日之前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同时终止。因此本项目只计算2017年1月1日之后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答: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7、市政道路项目是否可作为类似业绩项目。
答:本项目类似业绩项目为日供水量10万吨及以上的水厂建设项目或单个合同金额20000000元及以上的供水(或排水)泵站施工或单个合同金额20000000元及以上且管径DN1000及以上的供水管道施工业绩。若市政道路项目(或其他市政项目)中包含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方可作为类似业绩。
8、投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即可?
答:为了方便现场施工管理,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须全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为什么建设主要材料配置数量都限定了品牌?有潜在投标人可能拿到主要材料供货商授权书控标可能性和有人潜在人员操作主要材料可能性!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二十六条,这样明码注明品牌是不公平公正的!
答: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材料配置参数表中的品牌非限定或指定品牌。该取水泵站属于现有净水厂配套工程,为与现有净水厂运行的设备及软硬件通讯兼容畅通、满足配套需求、达到功能性需求等,建议参照施工图选用同类技术规格或与之相同或相当于的设备材料,可到净水厂现场了解具体情况。
10、招投标文件P8页1.4.1中描述,根据该项目特征,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2012)中的工程内容描述。水工建筑物为:水工涵洞、涵管、取水物、水泵站建设等,均为水利水电工程,且在水利资质承包范围内明确约定工程应对应资质等级。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580KW;取水头和过河沉管施工均采用大型船吊;因此提议该项目水利水电资质应修改为一级水利水电总承包一级。
答:本项目为城市市政供(给)水工程,主要包括取水泵站和原水管线两大部分。取水泵站日给水按远期总规模35万吨/天,设备按近期25万吨/天配置安装,属于给水工程中的取水工程(给水工程包括水源、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配工程四部分),非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完全满足施工要求。
11、招投标文件P8页1.4.1中描述,该项目供水管道过捞刀河的管道采用沉管施工,捞刀河大堤穿堤构筑物的建设等关键工序,在实施过程中应与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相对应。其中捞刀河南岸大堤堤防标准为一级堤防(100年一遇以上),在企业资质承包范围中明确约定:堤防等级应与资质等级相对应。故该项目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改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并提议业主咨询相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以便取得防洪预案的审批和批复。有利于以后推进项目进度,减少行政批复程序。
答:本项目为城市市政供(给)水工程,主要包括取水泵站和原水管线两大部分。原水管道涉及水利工程部分按工程规模和工程造价划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承包范围符合要求,现有资质满足要求。
二、商务标部分
1、上限清单装订在哪?
答:招标人发布的上限价清单(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专用章)作为商务标部分的“2.7 其它”项,放在商务标部分的“2.6清单综合总价报价表”后。(详见招标文件第172页)
2、 双电源及临时基建用电工程中的单位工程计费表没有“投标金额(元)”这一列,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是否需要增加“投标金额(元)”这一列进行报价?
答: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格式按招标文件第167页中的“2.5.1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一般计税法)”格式。
3、本工程投标报价编制说明是否以招标文件中P162-P164中的编制说明为准,不做任何修改?
答:是的。
4、本项目上限价由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建设项目和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双电源及临时基建用电工程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按清单综合总价的10%计取工程预备费,后一部分不计取工程预备费,但招标文件第166页只提供了计取工程预备费的取水泵站建设项目部分的“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请问投标单位可否自行增加不计取工程预备费的取水泵站双电源及临时基建用电工程部分的“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如下表,请明示?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工程内容 |
计费基础说明 |
费率(%) |
上限金额(元) |
投标金额(元) |
1 |
清单综合总价 |
|
|
|
|
1.1 |
其中安全文明费 |
|
|
|
|
1.2 |
其中检验试验费 |
|
|
|
|
1.3 |
其中规费 |
|
|
|
|
1.4 |
其中销项税额 |
|
11.00 |
|
|
1.5 |
其中附加税费 |
|
0.30 |
|
|
2 |
其他项目费 |
|
|
|
|
2.1 |
暂列金额 |
|
|
|
|
3 |
预备费 |
1 |
0.00 |
|
|
4 |
工程造价 |
1+2+3 |
|
|
|
投 标 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专用章)
答:可以。
5、投标文件中编制说明是否须按招标文件给定的内容?
答:是的。
6、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2.3投标报价汇总表,表中第一列工程名称是否需要填写“长沙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建设项目”及“ 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双电源及临时基建用电工程”?
答:需要并按如下填写:
2.3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长沙经开区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工程名称 |
投标总价金额(元) |
其 中(元) | ||
清单综合总价 |
暂列金额 |
预备费 | ||
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建设项目 |
大写: 小写: |
|||
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双电源及临时基建用电工程 |
大写: 小写: |
|||
合 计 |
大写: 小写: |
|||
说明:1、清单综合总价是工程量清单中除预备费和暂列金额外的其他所有费用的合计金额; 2、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金额必须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保持一致; 3、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预备费和暂列金额与招标控制价的预备费和暂列金额保持一致; 4、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清单综合总价必须与清单综合总价报价表中的清单综合总价保持一致; 5、此表严禁修改,未按要求填写或者填写错误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投 标 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造价工程师签字(或盖章)并盖专用章)
7、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2.6清单综合总价报价表,是否填“长沙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建设项目”与” 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双电源及临时基建用电工程”的合计金额?
答:商务标格式中2.6清单综合总价报价表中的数据,均应填写的是“长沙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建设项目”与“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双电源及临时基建用电工程”的合计金额。
8、工程量清单中星沙二水厂取水泵站双电源及临时基建用电工程的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中无投标金额一列。
答: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格式按招标文件第167页中的“2.5.1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一般计税法)”格式。
9、请明确政府发布新的人工工资后的调整方式。
答:按招标时的文件执行,见湘建价 〔2014〕112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10、请提供《关于调整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长县政发【2007】113号)、长县造价纪〔2016〕*号《长沙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完善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通知》(执行营改增调长县政函〔2014〕79号文的附件一“通用项目工程量清单上限价的定价(含税)”调价文件)。
答:请详见附件。
11、采用计价软件编制控制价时计算出的清单合价和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与EXCEL计算出的合计金额在小数位上会有偏差,为保证清单单价、合价与上限价的一致性,清单合价、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是否可以采用与综合单价一致的优惠率进行计算。
答:可以。
12、项目编码为“030408001017”、“030408001018”和电缆头制作安装等清单项未区分水平和竖向管井安装。
答:是的,按相同单价实行。
13、专用合同条款未明确如现场发生计日工,计日工单价按多少计取。
答:签证时现场确认。
14、水系统等调试费用是否需要考虑。
答: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
15、此次招标清单内,钢材和电线电缆较多,因为目前材料市场价格不稳定,后期是否可以考虑材料调价。材料价格是否按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执行,同时执行清单综合总价报价优惠率,《长沙建设造价》没有的,以同期《长沙县价格指导手册》为准,若两者均没有的,以发包人、承包人的共同询价为准,同时执行清单综合总价优惠率。
答:是的。
16、专用合同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完成资料归档、工程结算后2年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4%;余款待质保期满且审计完成(或确定不纳入审计范畴)并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后,依据审计结果一次无息付清。”,后面约定质量保证金为 3 %的工程结算款,还有3%的工程结算款未进行说明。
答:专用合同条款12.4中的“余款”为工程结算金额的6%,其中3%为工程质保金,6%为审计预留金,二者合并设置,待质保期满且审计完成(或确定不纳入审计范畴)并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后一次性支付 。
三、技术部分:
1、图纸问题:
序号 |
设计图纸位置 |
疑问 |
答复 |
1 |
2333(XVI)SG-101-G-6 |
底板是否需要设置伸缩缝缝以及铜片止水带。 |
底板不设置伸缩缝。 |
2 |
2333(XVI)SG-101-G-7 |
底板位置设置了集水坑,是否需要设置找坡层,引导积水汇入集水坑。 |
需要设置找坡层,找坡的做法详工艺图纸。 |
3 |
2333(XVI)SG-101-G-16 |
取水头部未明确如何在水中施工,是否需要修筑栈桥或围堰 |
采用沉管施工。 |
4 |
2333(XVI)SG-101-G-16 |
取水头部至取水泵房段管道施工设计无明确做法,是否需要围堰 |
采用沉管施工。 |
5 |
2333(XVI)SG-100-Z-05 |
该方格网图未体现边坡开挖方量以及淤泥开挖量。 |
边坡填方量为670m3,清淤工程量为3623.40m3。清淤工程量为估算值,最终数据以施工现场为准。 |
6 |
2333(XVI)SG-100-Z-06 |
围网内沥青路面结构图临边位置未考虑水稳层的放坡系数以及沥青面层外侧如何保证稳定性 |
水稳层按照1:1.5放坡,道路路基按照要求压实就可以满足稳定性。 |
7 |
2333(XVI)SG-100-Z-07 |
围网内未考虑排水,只有围网外有截洪沟,请补充排水图纸 |
2333(XVI)SG-100-Z-03图纸中标注了排水方向,泵站地坪的雨水自然散排,顺着排水方向流进泵站西侧坡脚的截洪沟以及在广场边缘围墙的排水孔。 |
8 |
2333(XVI)SG-101-DL-11 |
1cm同步碎石封层与PC-2透油层顺序写反了;50cm宽的C25砼路肩直接浇筑在回填土上容易下沉开裂,建议直接整体浇筑在级配碎石上。 |
直接整体浇筑在级配碎石上。 |
9 |
2333(XVI)SG-101-DL-14 |
道路土石方总量计算表均未考虑石方开挖量,建议根据地勘报告明确土石方开挖比例 |
工程数量表已明确均为土方无石方。 |
2、现场需要更改10KV高压电线线路,需要在山顶新增两座高压电线杆,更改高压电线里程500m左右,是否另外出图设计?
答:不出图。
3、按设计开挖土石方多余10万方,请指定位置弃土。
答:参照建设项目上限值编制报告,十一编制说明,2.1第(5)点,2.3第(5)点,第(7)点。
4、业主是否提供工人生活区用地,业主对现场办公是否有需求。
答:不提供,无需求。
5、请贵司确认现场施工期间施工大门位置。
答:施工大门设置位于取水泵站进站道路K0+000桩号位置。
6、清单内配电箱尺寸详见图纸,但是图纸中只标明了安装高度、未标明尺寸。
答:配电箱尺寸为非标,仅标明箱体为参照XL-21,实际尺寸大小,需根据配电箱回路数量及配电箱面板安装现场控制按钮数量确定。
7、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及污水井具体位置?临水管径、临电容量大小请进行提供。
答:施工临水直接取河道水,临水管径大小自定。施工临电利用改迁后线路P95杆处现场增设一台315KVA临变。
8、目前红线范围场内是否有临建指定位置,临建占地面积是否有限制?
答:无。
招标文件与以上修改相关的内容都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
长沙星沙供水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