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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6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东边山片区截污及金水路泵井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公布

发布时间:2017-8-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990687.44元(其中:预算价1566990.61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6987.05元,规费86445.44元(其中:社会保险费80290.3元,其他6055.14元),增值税197275.34元,暂列金72989.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5925.50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441631.36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6987.05元,规费86445.44元(其中:社会保险费80290.3元,其他6055.14元),增值税197275.34元,暂列金72989.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5925.5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20项主要清单项

  招 标 人: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机构: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7年 8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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