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云龙镇云龙片区、甲村片区村级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甬鄞镇治办【2017】10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云龙镇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747.2313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甲村片区: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开挖污水主管总长约1211m、管道DN300mm,拖拉管总长约753m,管径DN315mm;雨水管总长约89m,管径dn1000mm,新建检查井89座。云龙片区: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污水管道约396M;云龙镇工业园区内豪曼迪南侧路、云彩路、云辉路、龙飞路、龙霞路现状雨、污水管道修复约20420M。(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预算书)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0万至1000万)市政项目入围的单位。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区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它要求:
1、投标人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预算书、图纸、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2月版)】。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楼
联系人:马祥森、方玉忠
电话:0574-87842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