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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已由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襄审批投资【2017】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襄阳桑德汉清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襄城经济开发区余家湖污水处理厂;

  2.2建设规模:为原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设计规模1.25万m3/d,按每天24小时运行,即平均流量为521m3/h;

  2.3控制价:5000万元;

  2.4招标范围: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本项目工程临时通水阶段和后续阶改造阶的设计、建安施工、设备购置、技术服务、指导调试、联动调试、厂区绿化等。

  2、本工程技术方案之外内容,在实施中另行以发包人确认增补技术方案和要求进行确定结算费用。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自递交投标文件前36个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至少15年的设计工作经验。

  3.2投标申请人应已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及建造师信息 。

  3.3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建设路长源大厦A座1301号)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月 4日 09 时30分,地点为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杨秀店北正运通酒店6楼多功能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桑德汉清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伟

  电 话:1890727786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建设路长源大厦A座1301室

  联 系 人:李莎莎

  电 话:0710-3276956 13972228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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