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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一期提标改造)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7-8-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永审服(批)﹝2017〕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县城东南部,北靠中干沟,西邻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

  2.2 规 模:1期为提标改造工程,仅对原水厂1.2~1.5万m3/d城市生活污水进行提标改造,处理工艺增加缺氧厌氧池、絮凝反应+斜板沉淀=纤维转盘滤池处理单元,保证该规模生活污水提标至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一期提标改造)施工;

  <!--[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报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等资料的扫描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①投标单位必须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cn/ningxiaweb)同时报名,否则投标无效。

  ②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8时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银川市)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③接上面步骤,获取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④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永宁县宁和北街审计局一楼

  联系人:李昕华 联系电话: 139952775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韦司德商务中心2-2010号

  联系人:杨薇 联系电话:0951-8760032

  电子邮箱:18995090617@163.com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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