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4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南环路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9300020001
项目联系人:蔺奎
项目联系电话:18931010319
采购人:邯山区明珠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兴华路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8017800
代理机构:河北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409号旺角商业广场C座18层18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278880
预算金额:127.02528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04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09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4、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二、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岗位证;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需本人携带证件核查)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出具的该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拟派项目总工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5、市政质量员、市政施工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6、2016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类似合同业绩(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打印页、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书);7、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8、2016年度企业按季度(月)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9、提供单位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申报表和税务部门的扣缴证明,至少应包含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三、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如材料不实,其相应无效。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查询期限为十年,公司成立不足十年内的应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以上资料字迹不清、资料不全、印章不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文件
备注:采购编号:HSCGP2017130监督电话:邯山区采购办:0310-3128527 邯山区纪委监察局:0310-312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