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红花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遴选社会资本合作人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红花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遴选社会资本合作人
项目编号:BJJY黔财2017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延刚
项目联系电话:08512886396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遵义市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遵义市和平大道与忠深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游少强 0851-276460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延刚 085128863966
代理机构地址: 遵义市红花岗区碧云路融兴大厦B1205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3450.9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17日 08:00 至 2017年08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登录(网址 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购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9-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4: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写字楼6楼)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红花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坪桥村,在坪岔路和遵义大道交叉路口以北,建设内容包括一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4.5万吨/天,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范围为南部新区坪桥片区内的全部污水及深溪片区的工业废水,服务面积约12.15平方公里。项目投资约为23450.97万元,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七、其它补充事宜:
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主体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资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内的成员不得超过三名,且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附上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运营阶段的主办、沟通、协调等工作,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2)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之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实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之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业绩经验: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之一)近五年内至少建设或运营过1个规模不低于4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5)企业信誉: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遵义市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资格预审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