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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8-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20170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字【2017】1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延吉市环境卫生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0.6公顷,封场覆盖面积240770m2,防渗灌浆长度约11.952Km,绿化面积为226937m2,防火隔离带面积26533.57m2。新建沼气石笼171座,渗滤液处理规模为120m3/d等工程。工程费用约8317.65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小营镇东新村和工化村

2.4. 标段划分:1个

2.5. 工期要求:设计:2017年9月19日-2017年10月18日 ,工期 30日历天;

施工:2017年10月19日至 2018年9月15日 ,工期 332日历天

总工期:362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生活垃圾填埋封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 (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资格:

1)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带头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2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2日14时,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省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环境卫生作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柏景会

联 系 电话:0433-50103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 系 人:金香月 李平

联 系 电 话:0433-83165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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