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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县三百山镇、鹤子镇等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工程EPC总承包招标答疑

发布时间:2017-8-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安远县三百山镇、鹤子镇、孔田镇、镇岗乡、凤山乡等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答疑

  问: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款中的工程款支付:“(3)设备款的支付:设备进场一个星期支付设备价的30%;安装完成并且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设备价的45%;工程结算后支付设备价的10%;工程验收后满两年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剩余部分。”,这个付款方式是否过于苛刻,我们公司和设备厂商合作,这种付款方式给企业带来较大负担,国家也出台相关文件要减轻企业负担,望业主单位能为我们企业考虑。谢谢

  答: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文件,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现将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专业合同条款中的工程款支付调整为:“(3)设备款的支付:设备进场一个星期支付设备价的40%;安装完成并且设备运行出水水质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设备价的45%;工程结算后支付设备价的10%;工程验收后满两年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剩余部分。”

  安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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