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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宁海县越溪乡上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委托,对宁海县越溪乡上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宁海县越溪乡上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全村共208户,共615人,其中梅枝田自然村160户,共475人,哨枝弯自然村48户,共140人。梅枝田自然村污水管网铺设总长度4223m,砖砌检查井共68座,φ315一体化塑料检查48座,清扫口400座、2立方整体化粪池4座、4立方整体化粪池1座、隔油池一座等项目;哨枝弯自然村污水管网铺设总长度1305m,砖砌检查井共15座,φ315一体化塑料检查26座,清扫口120座、2立方整体化粪池2座、4立方整体化粪池2座等项目。招标工期:100日历天。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70169元,发包价为 总价下浮12%(即1502636元),【其中:出户管户内部分及外保温费用274060元(含规费税金)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1)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包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竞包人须为《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2017〕6号)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4)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5) 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2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竞包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3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17年9月8日15:00时(北京时间)。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越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

  6、发包人: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海县越溪乡人民政府内

  联系电话:0574-59956728

  联 系 人:金广平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路103号二楼

  联系电话:0574-65579004

  联系人:金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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