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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市洪洞县甘亭污水处理工程地下水一级评价项目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洪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洪洞县甘亭污水处理工程地下水一级评价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招标编号:洪采磋(2017)2号

  二、项目名称:洪洞县甘亭污水处理工程地下水一级评价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报价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 60 天。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须为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区域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在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区域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

  8、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

  9、就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请携带以上资质所有原件)。

  六、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 9 月 11 日至 2017年 9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9:00时至11:00时,15:00时至17:00时)

  2、领取地点: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1日10:30时

  2、地点: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洪洞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洪洞县古羊路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 系 电 话:0357-6210172

  招标采购中心: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洪洞县朝阳街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 系 电 话:0357-622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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