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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市农村污水处理终端提标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农村污水处理终端提标改造EPC项目己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17-640181-77-03-00952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郝家桥镇

  2.2项目概况: 崇兴镇2座,郝家桥镇5座、临河镇2座,白土岗乡2座污水处理站建设。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允许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参与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需同时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外地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环保中级及以上职称。

  3.2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被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银住建发[2015]107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建设行业违规企业处罚及信用评定情况的通报”中信用评定为A级的54家建筑施工企业,被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宁农工小组办发[2015]3号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全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诚信企业名单的通报”中35家建筑施工企业,被《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通报》银农民工领【2015】10号文件规定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发布的“关于对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第二批)的处理决定”的10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3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主办方及牵头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http://www.nxggzyjy.org/),并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0951-689112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网络报名成功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与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 《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7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招标代理自上午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招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市民大厅,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7.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鹤云 联系电话:1389537873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敏瀚 联系电话:1500867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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