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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象山县贤庠镇卫生院室外污水及厨房零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贤庠镇卫生院室外污水及厨房零星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象山县贤庠镇卫生院,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贤庠镇卫生院内;

  工程造价:15.2235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污水改造及厨房零星改造工程;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2017年度小型工程预选承包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工程配备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 9月15日17:30时止(休息日除外,另行通知),购买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294-2号4楼。

  5.投标申请受理:

  5.1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5 日17:30时止(休息日除外)。

  5.2受理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294-2号4楼)。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交易证、交易员证;

  ③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说明:(1)以上①~⑥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2)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中的投标项目名称必须与公告的项目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贤庠镇卫生院

  联系人:屠院长

  电 话:1356787370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294-2号4楼

  联系人(交易员): 俞琼

  电话: 0574-65087610

  传真: 0574-6508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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