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07线鸳鸯湖收费站已由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3〕554号文和宁夏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6〕5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道307线鸳鸯湖收费站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307线鸳鸯湖收费站位于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回民巷村,收费站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821.3平方米,其中:监控楼为2220.5平方米,食堂为262.3平方米,附属用房338.5平方米。收费车道规模为4入7出。
2.2计划工期:2个月。
2.3招标范围:国道307线鸳鸯湖收费站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具有污水处理设施(10m3/d)生产、制造和安装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生产、制造和安装资格的企业授权的经销商均可对本次招标进行投标;
3.2如投标单位是经销商,则经销商必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3.3经销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且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产品制造商和该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货物制造商的不同经销商关于同一产品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上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17年9月19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报名),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投标人在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时,应按交易平台的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缴纳,完成费用缴纳后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是否成功以电子交易系统统计打印的报名缴费名单为准。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相关费用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809室领取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交费成功的投标人在项目开标结束后,请携带银行付款票据复印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1室开具发票,联系人:方会计,联系电话:0951-6076624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于当日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并将上述证件原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审查,如递交投标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或携带上述证件不齐全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政编码: 750011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0951-6076807
传 真: 0951-6076887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