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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PPP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人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项目名称

洪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PPP 项目

预算价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含税)初定为 1.433 元 / 吨

联系人

詹征

联系方式

15572177616

采购人地址

洪湖市园林路 16 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由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洪湖市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投资、升级改造、运营、维护洪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污水处理厂现状工程( 7 万吨 / 天)进行提标升级改造,使出水水质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B 标准提升至一级 A 标准,污泥含水率由 80% 降至 60% 。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 1565 ㎡,其中污泥浓缩脱水车间 1160 ㎡,加药间 240 ㎡,鼓风机房 165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及新建深度处理设施。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1 )洪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属于存量项目,本项目已于 2005 年 12 月 29 日与社会资本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运行至今,出水稳定达标,运营状况良好。本次为存量项目基础上的扩容提标改造,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选择一个社会投资人有利于确保整个工程建设的统一性、延续性。

( 2 )项目按照升级改造整体实施编制可研和初步设计文件,且已获得可研和环评批复。无论是污水深度处理、污泥深度处理、出水监测等,存量项目和升级改造项目需要共用部分处理单元、处理设备、污水管网等,无法将存量和升级改造部分分开。如果分开建设,目前场地不够存量的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所需用地,需要另外征地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而另行征地又受限于地域,且新征用地不仅费时还需增加用地成本。因此,另选社会投资人不利于存量项目和升级改造项目的有序衔接。

( 3 )本项目初步设计中已考虑共用部分工艺及构筑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避免重复建设,可大幅降低建设、运营、维护成本。此外,存量部分和升级改造部分独立运营,将增加运营期人员和水电、药剂等运营维护成本,进而导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提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有效降低政府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额度和财政负担,符合政府采购的原则。

( 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利于污水厂运营期监督管理,降低政府运营期的监管成本。选择两个社会投资人实施,难以构建项目协调机制,难以监管项目进水水量和出水水质。项目采用同一路入厂污水管网进水,在进水水量波动的情况下,难以协调两个社会投资人独立运营的污水厂进水水量。项目采用同一总排口排放尾水,难以监管两个社会投资人独立运营的污水厂出水水质达标情况,可能发生排水不达标事故的责任推诿扯皮现象。且特许经营期,由于自来水费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是固定的,而两个社会投资人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支付和调价时间难以对等,不便于财政统一支付和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将增加财政核算调价的工作量。

( 5 ) 目前,洪湖市城区污水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 B 标准,但未达到一级 A 标准。 根据荆州市住建委《关于报送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情况的通知》及《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荆州督查交办重点问题清单》要求,荆州市县级以上城市 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在 2017 年底前完成出水标准一级 B 提高到一级 A 的改造工作,并实现通水试运行。因此,洪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迫在眉睫。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流程需 50~60 天,而单一来源采购流程时间较短;本项目所剩时间已不能满足本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有效缩短社会资本采购时间,有利于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实施。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满足采购需求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2017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00 时,我们对洪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PPP 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进行了专家论证,经查阅资料、咨询和讨论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洪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PPP 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为按期完成洪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PPP 项目建设,保持污水厂存量项目与升级改造项目的连续性与一致性,降低政府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成本,减轻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负担,便于污水厂运营期监督管理,专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社会资本。

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王海生

武汉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

研究员

吴国毅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胡继鹰

湖北中医学院

教 授

严其广

武汉市水电测试中心

高 工

龙 泉

武汉中南剧场管理有限公司

高 工

拟成交价格

以 政府最终审定 的项目总投资,核定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 2017 年 9 月 14 日

采 购 人: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洪湖市园林路 16 号

联 系 人: 詹征

电 话: 15572177616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马湖村创意天地 9 号楼 7 层

汉阳办事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 368 号与四新南路交汇处和昌集团办公楼 9 层

联 系 人: 程女士、肖女士、张先生

电  话: 027-83331866

监督部门:洪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洪湖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洪涛

联系电话: 1379726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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