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三期过河段再生水管线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6】4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再生水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汾河三期过河管段(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西侧),长度约1.5km,管径DN600—DN2400,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8:0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1日16时0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开标地点: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招标厅。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再生水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学府街114号
联 系 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0351-7029326
招标代理: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张宏、李莉、李延才
联系电话:18234090694、18635582866
备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