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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已由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桂政招核[2016] 73号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9.4%/90.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桂阳县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

  2.3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近期每天1万立方米,远期每天2万立方米;

  2.4 工期要求:20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质量等级必须达到 合格 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桂阳县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厂区土石方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土建和安装工程、 配套设施工程和管网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47249371.18元。

  2.10 本项目按照财建[2017]455号文件要求要有序转型为PPP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9月20日至 2017 年9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以下资料的原件报名: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入库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要求提供查询网址和账号密码)上述资料提供原件并备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全的报名将会被拒绝。

  6.2报名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0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 开标室370室。

  7.2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函部分: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部分: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标部分:一式伍份。电子版一份(包含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电子扫描存入U盘内单独密封,开标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企业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4448871。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按照财建[2017]455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工程项目启动施工招投标后将按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鉴于此,本工程在施工合同中由双方明确进度款付款方式如下:1、中央预算内资金按已完成的实体工程进度进行计量支付,其余工程款在项目转型为PPP模式后由项目公司支付;2、延期支付款项计取财务成本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 % 计取;3、如果本工程施工中标人通过规定程序成为本项目的PPP模式社会资本方,工程款支付则由项目公司进行支付。4、本工程转为PPP模式后按实际处理污水量进行核付运营费。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桂阳县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85735539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厚府街康居园A4栋106号

  联 系 人:刘奕希 钟柳

  电 话:0735-2157307 1867028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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