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受乌兰浩特市自来水公司委托,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乌兰浩特市自来水公司二水源应急供水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自来水公司二水源应急供水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7-08-15-125】号
采购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7-08-15-125】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乌兰浩特市自来水公司二水源应急供水工程1合格(详见招标文件)7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经乌兰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审批,拟定内蒙古绰勒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9月22日至2017年09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科105室1号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科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含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信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则只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及企业法人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告知函》(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如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
“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668”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9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盟公安局)五楼二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29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盟公安局)五楼二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地址:科右前旗阳光嘉苑东侧门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尹萍萍
联系电话:0482-839984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账 号:15050162664500000039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兴安盟科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 系 人:陈国栋
联系电话:13948213966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2017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