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桥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涪陵府办发〔2017〕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龙桥镇麻磊村3社、4社、龙安5社、7社、龙安老社区、齐心村。
2.2 工程概况及投资规模:修建化粪池及管网,接入园区污水主管网。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07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龙桥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说范围内所包括的工艺设备工程,市政管道工程,水生植物,综合整治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22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龙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99688703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1898330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