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伊宁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吉里于孜镇排水管网及附属工程(提标改造)设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及工行改善人居项目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宁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吉里于孜镇排水管网及附属工程(提标改造)设计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址:伊宁县吉里于孜镇
2.3 建筑规模:对县城原污水处理厂一级B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A排放标准的提标改造工程进行设计服务。
2.4 招标范围:县城原污水处理厂一级B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A排放标准的提标改造工程进行设计服务。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有工程师、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的人担任。
3、疆外企业进疆、进伊备案册。
4、在伊犁州有不良行为记录及已建工程中有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9月 22 日至 2017 年 9月 28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4:00 时,下午16:00 时至20:00 时(北京时间),在伊宁市亚欧国际新天地写字楼14楼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
2.1、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除外)、被委托人身份证、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职称证。
2.2、需具近两年内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2.3、拟担任本次项目的负责人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
2.6、疆外企业进疆(进伊)备案册。
注:以上报名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份,审原件留复印件,不接受公证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4:00 时,下午16:00 时至20: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伊宁市亚欧国际新天地写字楼14楼 领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 500元,谢绝邮寄、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元熙 联系电话:18399313123
招标代理公司:伊犁润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毅 联系电话:0999-803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