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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瓦房店市应急供水工程二期—净水厂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瓦房店市应急供水工程二期--净水厂系统改造 (项目名称)已由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瓦房店市应急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得批复瓦发改批【2015】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瓦房店市自来水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净水厂装修、厂区填方、絮凝沉淀池改造、滤池改造、泵房及机房改造、沉淀池设备采购、泵房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瓦房店市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净水厂装修、厂区填方、絮凝沉淀池改造、滤池改造、泵房及机房改造、絮凝沉淀池设备采购、泵房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在原池体结构和尺寸不进行较大的变动且不停止供水的情况下,经改造后供水量可达到5万吨/日(改造前3.5万吨/日),沉淀池出水浊度小于或等于3NTU,滤池出水浊度小于或等于1NTU

  2.3合同估算价为 3500 万元。

  2.4招标范围:净水厂装修、厂区填方、絮凝沉淀池改造、滤池改造、泵房及机房改造、絮凝沉淀池设备采购、泵房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在原池体结构和尺寸不进行较大的变动且不停止供水的情况下,经改造后供水量可达到5万吨/日(改造前3.5万吨/日),沉淀池出水浊度小于或等于3NTU,滤池出水浊度小于或等于1NTU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11 月 15 日开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竣工,计划工期 136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为主体联合有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生产商或经有效授权的经销商组成联合体。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无不良行为记录。 2、有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生产商或经有效授权的经销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70.00万元; 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瓦房店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城A区1栋B座24层2号

  邮编: 邮 编: 116600

  联 系 人: 曹佩俊 联 系 人: 谭亮

  电 话: 85622899 电 话: 8550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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