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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梅江区龙坑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江区龙坑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 梅区发科字[2016]04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简介

  2.1工程名称:梅江区龙坑水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梅江区西阳镇;

  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治理内容和规模:以清淤和岸坡防护为主,治理河长4.5km,其中护岸长4.5km,河道清淤疏浚长4.5km;

  2.5核定造价(招标控制价):5656743.63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如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仍参加投标的,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

  3.3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拟任本工程的测量人员具有测量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含)以上证书、造价管理人员具有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

  3.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3.6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7 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

  3.8投标人2014年3月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单项投资500万元以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证明书或验收鉴定书复印件为准;

  3.9投标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250万元或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3.10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

  4.1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由于工期紧且施工现场场地情况较为复杂,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同一人)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代表各自身份的证书原件应于 9月 29 日17.30时前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梅州分公司)核实身份证原件,并取得代理机构盖章文件后,到现场踏勘拍摄具有特点代表照片(照片内需出现现场踏勘人员),拍摄地点为:西阳镇龙坑村委会门口。以上人员需于 9 月 29 日17:30时前全部到场并拿照片及证书原件交招标人确认后方可领取现场踏勘证明书,(现场勘查证明格式见附件一),并在报名时提交。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副本复印件;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本公告3.2、3.3、3.4、3.5款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6、上述拟派的项目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17年6月、7月、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0、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材料(附网页截图)复印件;

  11、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未有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的;(附网页截图)

  12、投标人2014年3月以来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单项投资500万元以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证明书或验收鉴定书复印件为准;

  13、投标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250万元或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14、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由各投标单位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一正一副,加盖公章,提供3-7款原件核查(除资质证书外)。

  五、报名资料要求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开评标时间和地点: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30 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报名。

  6.2报名资料必须由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亲自递交,并现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3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 9 月 30 日至2017年 10 月 12 日 9:30 时至17时(工作时间内)到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 1000 元,售后不退。

  6.4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7年 10 月 20 日8:30至9:30 时,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20 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许先生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电 话:0753-2196650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753-2393777

  2017年 9 月 25 日

  附件一: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梅江区龙坑水治理工程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拟派本公司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施工员 ,身份证号: ,安全员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已对梅江区龙坑水治理工程施工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已经身份证识别器核查。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兹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拍摄具有特点代表照片。

  梅州市梅江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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