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大岗镇第四批村居环境完善和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该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
1.1.3 勘察、设计范围:包括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周边环境升级改造、人家路升级改造、公园改造、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等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7】148号文、穗南发改项目【2017】166号文、穗南发改项目【2017】99号文。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
1、庙贝公园二期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工程:庙贝公园二期位于庙贝公园旁空置地块,新建公园部分铺设地面约2500平方米,同时种植树木,增加健身步道等。社区服务中心周边计划重新铺设广场砖约1500平方米,同时增加景观绿化,对现有面积约420平方米的篮球场进行升级改造,另外对S111省道到卫生站路段进行绿化景观提升等,总投资为477.26万元。
2、北流村公园建设工程:新建公园面积约26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铺砌地面、种植绿化、修建避雨凉亭、景观水塘及公厕、配套健身器材等,总投资为490万元。
3、庙贝人家路(庙贝渡头旁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对庙贝村人家路改造,土路面改造为混凝土路面,道路长约20千米,宽2.5-3米,三庙路延长段新建污水管道,长约1105米,总投资约210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为1741.61万元。
4、东平路北流村段沿线环境整治工程:该项目对潭州滘沿岸1.3公里房屋外墙装饰面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墙面铲除抹灰层约5575.9平方米后重新抹灰喷涂,现有金属门除锈后重新刷漆,拆除破损墙体后重砌实心砖墙,周围环境整治等,总投资约60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为482.9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20 年(详见勘察设计合同)。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若项目涉及到中标单位没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工作,中标人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成果满足相关部门报审要求。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0时00分至2017年10月13日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1.3.1.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9.012万元,(最终以各单个项目财政评审的勘察设计费用下浮10%,再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单个项目勘察设计费的结算价)
1.4.1.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9.3286万元。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最终以各单个项目财政评审的设计费用下浮10%,再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单个项目设计费的结算价),项目发生重大变更,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调整设计费
1.4.1.2勘察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29.6833万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最终以各单个项目财政评审的勘察费用下浮10%,再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单个项目勘察费的结算价),项目发生重大变更,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调整设计费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勘察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现场勘察及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4994111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1.7.3 联系人:程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4994111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建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3号401室
1.8.3 联系人: 林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3928871727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9969776@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10.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10.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0.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1.10.5 网址:http://www.gzns.gov.cn/nsjsglj/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