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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九台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九发改审批字[2017]4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招标范围:新建水源井3眼,建设管理房2座,维修管理房3座,更换机电设备4套,上净化设备2套,维修更换管网5处。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3计划工期:2017年10月23日到2017年11月11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5采购预算:141.71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申请人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并且在本单位至少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 18日上午09时,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九台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

  联 系 人:王野 电话:1384413972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联 系 人:周雪 电话:0431-8923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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