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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市英山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资格预审条件

  英山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已由英政函[2017]86号文批准实施,已经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山分中心登记,项目登记编码为YSGC-20170929-060,该项目授权主体为英山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为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英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的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英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YSCG2017085号,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英山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在建

  (3)项目地点:英山县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服务范围为石头咀镇、金家铺镇、孔家坊乡、草盘地镇、陶家河乡、雷家店镇、杨柳湾镇(含白马及楚江南项目)、方家咀乡、南河镇、红山镇及四季花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两个大项。其中,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10座,在建西汤河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13.97km,在建红山镇污水收集管网10km、四季花海污水收集管网4.17km;在建西汤河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1座、四季花海提升泵站2座。具体建设内容及项目性质如下表所示。

项目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单位

项目性质

建设主体

备注

污水处理厂

乡镇污水处理厂

4350

m3/d

新建

项目公司

西汤河污水处理厂

10000

m3/d

在建

政府

存量债务

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

乡镇污水收集管网

113.97

km

新建

项目公司

红山镇污水收集管网

10

km

在建

政府

存量债务

四季花海污水收集管网

4.17

km

在建

政府

存量债务

四季花海提升泵站

2

在建

政府

存量债务

西汤河提升泵站

1

在建

政府

未结算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8594.68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6656.67万元,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11938.01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审计机构的决算数额为准。

  (6)特许经营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

  (7)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 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模式。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方按照约定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与土地使用无关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所有权、特许经营权。政府负责前期立项审批手续办理,并组织勘察、初步设计。其中,在建项目由政府组织施工建设,项目公司负责相应存量债务清偿,并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其他新建项目由项目公司进行复核污水处理规模(政府不提供保底水量),进行施工图设计,按照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污水处理工艺方案,自行筹措资金、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建设运营服务费回收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技术设备、运营资料等全部资产及全部权益无偿移交至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授权机构,并保证在移交时所有资产处于正常运行、正常磨损状态。

  (8)资金筹措: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的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运营。

  (9)项目公司股权结构: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方、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注册地英山县。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5894.68万元,约占总投资31.7%。其中社会资本方出资95%,以货币出资;政府出资方出资5%,以前期垫付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项规划、PPP咨询服务、初步设计、征地费等入股,若前期费用超过5%股金,则超过部分社会资本方返还给政府;若不足,则按实际占股比例确定。双方按比例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具体股权结构和出资方式以PPP项目协议及其他合同为准。

  (10)回报机制:本项目拟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考虑项目可经营性特征,污水处理厂采用使用量付费模式;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采用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模式。项目公司通过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建设运营服务费以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的投资收益。与此同时,特许经营期内设置合理的调价机制,具体调整方式以PPP项目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11)本项目申请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专项债券9200万元,用于提前支付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可用性服务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己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资质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具备设计、施工、运营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

  ①、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须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均为盈利。(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含8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③、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具有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5)业绩要求:截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需具有不少于 1 个在国内类似投资、建设和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 5年及以上的业绩经验(须是2012年9月28 日之前投入运营,且至今正常运营的项目)。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项目规模不小于 1万吨/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环保验收报告为准,并提供正常运营情况照片及项目概况文字说明,证明材料中需体现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指标)。

  (6)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须具备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公用设备工程(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设计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五大员须提供岗位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C证 。

  (7)信誉要求:

  ①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须提供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理事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证明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时间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落款之日起前推3年(查询记录时间须在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发售日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向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英山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③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直接打印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 8 ) 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申请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组成结构及相关职责,联合体牵头人需负责项目运营维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牵头人、组成结构及相关职责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②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磋商。

  ③同一集团或下属子公司不得有超过两家单位独立参与磋商。

  上述条件中,独立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具有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及其他条件,视同该独立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具有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或其他条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社会资本方在5家(含)以下时,社会资本方可全部参与投标;合格社会资本方在5家以上时,应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社会资本方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5家社会资本方参与采购。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信条件且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0月27日9时00分之前)。

  5.2本项目无须现场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与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发布(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自行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7日9时00分。

  地点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山分中心三楼服务大厅(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递交时应当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联系方式

  8.1采 购 人: 英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英山县东门街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13-7117086

  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英山县温泉镇金石北路(专家公寓斜对面)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713-7026386 15997368757

  电子信箱:2655170315@qq.com

  2017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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