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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直排口截污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201795

  项目名称: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直排口截污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 标 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5-2337811

  代理招标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地址:玉林市东盛华府商住小区东盛大厦9-9号

  代理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13152688357

  工程概况:1、招标申请备案部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3、拟新建玉林市法院村和玉林市检察院村后面排污口等10个直排口的截污工程,以及新建玉龙沟禾历塘段排水渠。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沟渠、排水渠、截流井、泵房、截污垻和设备用房,改造小广场和小绿地,铺设污水管以及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等。

  4、资金来源: 市财政; 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

  投资(万元):12000

  建设地点:位于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

  标书购买时间 从 2017-10-9 至 2017-10-13

  标书购买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中段玉林地产集团办公楼5楼)

  附 注: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直排口截污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人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直排口截污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

  项目名称:南流江流域玉林城区段和周边农村直排口截污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YLZC2017-G6-1957

  建设规模:拟新建玉林市法院村和玉林市检察院村后面排污口等10个直排口的截污工程,以及新建玉龙沟禾历塘段排水渠。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沟渠、排水渠、截流井、泵房、截污垻和设备用房,改造小广场和小绿地,铺设污水管以及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等。

  项目投资:建安投资约 11700 万元,勘察设计费约 30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试运行及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5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采购及施工工期为55日历天,试运行及验收工期为18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其中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地质勘察、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预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设计单位需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设计单位需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27日北京时间 10时整,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暂定合同价格的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

  9.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5-2672884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林体育中心东侧 地址:玉林市东盛华府商住小区东盛大厦9-9号

  邮编:537000 邮编:5370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人:戴工

  电话:0775-2337811 电话:13152688357

  传真:0775-2293162

  电子邮箱:84558889@qq.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玉林金都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9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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