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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设计(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17】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HIJI-CG-2017-Z001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设计

  2、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17】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HIJI-CG-2017-Z00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设计

一批

747635.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湖南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4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1.5 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则要求提供验资报告或有效的银行的信用证明);

  1.6 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

  1.7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代表自己参加投标的,只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 2、本采购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湖南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4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则要求提供验资报告或有效的银行的信用证明);

  3.6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9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10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7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中颐大酒店13楼1307室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 18日15时30分停止提交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 18日15时 3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中颐大酒店13楼1306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 10 月 11 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文晓明

  电 话:15873573333

  地 址:临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芳

  电 话:18075529992

  地 址:郴州市中颐大酒店13楼1307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竞争性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竞争性谈判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现就本项目谈判通知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谈判通知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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