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潢川县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技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潢川县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技术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总设计处理能力7.0万m3/d,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3建设地点:河南省潢川县。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一年(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
3.6信誉良好,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7投标单位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开具时间需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一年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9业绩要求:
3.9.1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具有 1 项污水处理厂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脱氮除磷工艺改造项目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9.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具有 1 项污水处理厂施工承包业绩或脱氮除磷工艺改造项目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该业绩要求须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按投标人资格要求准备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企业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查阅企业相关信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恕不受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5.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潢川县
联系人:柴主任
电话:0376-3962255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4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6-8130372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