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作内容:沛县地表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2.2比选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比选内容。
(3)资质要求:
①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比选申请人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参选人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且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业绩要求:自 2014年1月1日 以来具有一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为准) 。
(6)财务状况: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2015年、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
①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声明;
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声明;
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声明;
⑤近三年内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声明;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105办公室 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3本次比选只接受现场报名,现场领取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0 月24日9时 30 分,
地点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汉台路2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汉台路2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16-80352725
比选人: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