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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2017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测量、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代码:04272017050465 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2017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盘锦市2017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发【2017】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2017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测量、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境内

2.2投资金额:700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盘锦市实施农村水源替代工程的初步设计、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等后续服务。工程内容为利用市区净水厂(大伙房水源)向乡镇提供优质饮用水工程,涉及工程量约43座水厂的改建及新铺设管网25.86公里。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具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投标人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月 16日至 2017 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二楼203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报名资格确认函》。

4.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4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4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2017年10月16日至 2017年 10月22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资格确认函》到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1月6日14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严继欣

电 话:0427-3796992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7号

联 系 人:骆娜

电 话: 0418-6589864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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