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来宾市河南供水工程-输配水工程 已由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来发改投资【2016】1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来宾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2017]施 第 16号
建设地点: 来宾市兴宾区
建设规模:来宾市河南供水工程-输配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水输水管线、星阳路、疏港路、来良路、文化路及文明路配水管线的敷设安装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内容。其中1、原水输水管线为Q235A的焊接钢管D1020*10,管长约为4616米;2、星阳路及疏港路配水管线为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800 K9,管长约为877米;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700 K9,管长约为306米;3、来良路配水管为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700 K9,管长约716米;4、文化路及文明路配水管线为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700 K9,管长约为226米;焊接钢管,Q235A,管径为D720x10,管长约为169米。
合同估算价: 约 2088.00 万元(其中A标段约为597.00 万元;B标段约为 577.00 万元;C 标段约为 914.00 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定额工期 90日历天(A、B、C 三个标段的工期均为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来宾市河南供水工程-输配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水输水管线、星阳路、疏港路、来良路、文化路及文明路配水管线的敷设安装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内容。其中1、原水输水管线为Q235A的螺旋焊接钢管D1020*10,管长约为4616米;2、星阳路及疏港路配水管线为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800 K9,管长约为877米;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700 K9,管长约为306米;3、来良路配水管为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700 K9,管长约716米;4、文化路及文明路配水管线为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700 K9,管长约为226米;螺旋焊接钢管,Q235A,管径为D720x10,管长约为169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工程项目分为A、B、C 三个标段, 具体划分如下:
A标段:为原水输水管线(K0+0至K2+400段,螺旋焊接钢管D1020*10,管长约为2400米,合同估算价约为 597 万元。
B标段:为原水输水管线(K2+400至K4+616.577段,焊接钢管D1020*10,管长约为2216.577米,合同估算价约为 577万元。
C标段:为星阳路、疏港路、来良路、文化路及文明路配水管线,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800 K9,管长约为877米,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700 K9,管长约为1248米;螺旋焊接钢管Q235A管径为D720x10,管长约为169米,合同估算价约为914万元。
注: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中的三个标段任一标段或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 / 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zw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部现场拷贝资料)。招标文件、 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收取及开具凭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7.1、本项目无预付款。
7.2、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工程进度款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 85%,完成所有结算资料,工程结算经市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并下达工程项目投资结算通知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剩余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60%(该工程及价款由发包人审定),经市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按审定价的 85%支付(余下的部分待竣工结算审定后支付)。
8.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772-4238721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宾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人民路8号市城市管理局二楼 地 址:来宾市迎宾路168号
邮 编: 546100 邮 编: 546100
联 系 人: 骆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72-4280012 电 话: 0772-4215677
传 真: 0772-4215677
2017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