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我中心受静乐县污水净化中心的委托,对总磷在线监测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总磷在线监测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ZC-2017-037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总磷在线监测仪 |
台 |
1 |
2 |
数据采集仪 |
台 |
1 |
3 |
环保比对监测 |
台 |
1 |
4 |
管理预警系统 |
套 |
1 |
1、上述表格中未标注为“进口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3、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30天
4、采购预算价:207000元
四、竞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竞标人经营范围中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环保设备;
8、竞标人应当对现场进行勘察,确保新老系统的兼容性(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
9、拟派软件负责人需具备程序设计员三级以上资格;至少有1名员工通过数据库(OCP或DBA)资格认证;
五、竞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2、如不是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需提供公告之日起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4、纳税证明(投标截止前半年内最后一次纳税凭证);
5、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
6、投标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程序设计员资格证和员工数据库资格认证证书;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用A4规格复印加盖公章,经审查合格登记后可获得竞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止(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
地点: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鹅城路117号)
售价:每套贰佰元整(¥:200元),标书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文件时间为2017年11月01日下午15:00-15:30(北京时间)。
2、地点: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在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室提交,逾期不受理。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11月0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地点: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室,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届时派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兰芝达 联系电话:13903506053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培忠 联系电话:0350-7828500